1.问:什么是士官?
答:士官即志愿兵。《兵役法》规定:“士兵包括义务兵和志愿兵”,“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团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改为志愿兵。”“根据军队需要,志愿兵也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概括地说,士官是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在部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现役军人。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简称招收士官),是指按照规定招收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以及其他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作为志愿兵到部队服现役。
2.问:军队为什么要从地方直招士官?
答:一是有利于快速提高部队士官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部队岗位需要,把地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理论和实践经验都比较好的高校毕业生招进部队,可以有效改善部队士官队伍的人才构成,从源头上加强部队士官队伍建设。二是有利于促进地方优质人才向部队流动。三是有利于提高军队士官人才培养的效益,推动部队战斗力的快速生成。
3.今年士官招收对象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今年士官招收对象应为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男性毕业生,所学专业应当符合部队需要,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招收对象的政治、身体条件,按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高校已开展其专业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的其他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应当是从事生产、维修武器装备工作的专业技能人员,且在技工院校或专业技术学校接受本专业培训满两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先招收。
4.问:今年士官招收专业有哪些?
答:今年士官招收共有5类专业:一是汽车类(高职专科专业代码58040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80407汽车运用与维修,本科专业代码0803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二是计算机类(高职专科专业代码590101至590111、590114数据通信与网络系统、590116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590124网络软件开发技术,本科专业代码0806),三是通信类(高职专科专业代码590301通信技术、590304程控交换技术、590306通信系统运行管理,本科专业代码080604通信工程),四是电子信息类(高职专科专业代码590208信息安全技术、590212广播电视网络技术、590213有线电视工程技术,本科专业代码080603电子信息工程、080617W广播电视工程),五是机械设计制造类(高职专科专业代码580124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本科专业代码0803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5.问:今年士官招收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答:今年士官招收按照报名登记、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签订协议、批准入伍、组织交接、检疫复查、入伍训练、分配使用的程序进行。
报名登记。符合招收士官条件的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应届男性毕业生,在6月1日至7月6日,可携带本人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本人就读学校武装部(或学校指定办理部门)报名,学校注册地的区、县政府征兵办负责汇总。符合招收士官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可携带本人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征兵办报名。
体检政审。市征兵办统一组织招收士官的体检工作,各区县征兵办组织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标准和办法进行,具体时间由市征兵办确定。
专业审定。受理报名的区县征兵办必须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体检、政审合格的应招对象进行专业审定。专业审定以是否获得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为标准(专业代码与专业名称必须完全相对应)。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由区县征兵办填写《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对体检、政审合格的其他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由区县征兵办和招收部队共同组织进行专业考核,由施考人员作出综合评定,填写《招收士官专业技能考核评定表》。专业考核的内容和标准由招收部队制定。
签订协议。对体检政审和专业审定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衡量、择优选定预招对象,与预招对象签订《招收士官协议书》后批准入伍。批准入伍的时间为2010年8月1日。
6.问:士官服役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士官实行分期服役,服役年限为:下士、中士各3年;上士4年;军士长四级3年。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应当至少服现役至首次授衔后高一个军衔的最高服役年限,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和军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安排退出现役。具有大专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首次任职时进入下士的第2年服现役,具有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首次任职是进入下士的第3年服现役。今年下达士官任命的时间为12月1日。
7.问:士官的工资待遇是多少?
答: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工资由基础工资、军衔等级工资、军龄工资组成,并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招收士官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其中,下士(第一期士官)约为2000元/月,中士(第二期士官)约为2500元/月,上士(第三期士官)约为3000元/月。
8.问:士官享受何种医疗、保险待遇?
答:士官服现役期间,享受公费医疗和国家、军队规定的保险待遇。
9.问:士官服役期间可以享受探亲假吗?
答:未婚士官同父母远居两地的或者已婚士官夫妻远居两地的,均可享受探亲假。下士从第二年起每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二十天;中士士官,每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二十天;上士以上士官,每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已婚的假期四十天,未婚的假期三十天。探亲假期不含途中时间,往返路费按照规定的标准报销。
10.问:士官在服役期间可以结婚吗?
答:只要符合《婚姻法》和部队管理规定,经部队批准,在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后,就可以结婚。
11.问:士官在服役期间可以考学吗?
答:年龄在22周岁以下(少数民族可放宽一岁,截止时间为当年1月1日),且服现役时间在两年以上三年以下的士官,可以报考军校。在不影响本职工作岗位的前提下,士官还可以参加地方的专业技能考试。
12.问:应招士官后可享受哪些优待政策?
答:符合招收条件被批准入伍的,由区县征兵办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并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其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注销其户口,享受军属待遇。批准入伍前是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由原单位发给离开单位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并在规定的服役期间,由其原所在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发给服役补助金,补助金标准视同本单位同工龄、同岗位、同职称员工年均收入与部队士官服役当年基本收入的差额。毕业后无就业单位的,结合本市实际,在规定的服役期间,由批准其入伍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本市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士官服役当年基本收入的差额给予经济补助,补助由区县征兵办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补助金计算时间以批准入伍之日为准。士官不享受义务兵优待金待遇。
13.问:士官退役后如何安置?
答:服现役未满十年的士官作复员安置;服现役满十年的士官作转业安置,本人要求复员,并经组织批准,也可以作复员安置,入伍前是农村户口的,可以转为城镇户口。服现役满三十年或者年满五十五岁的高级士官作退休安置,根据地方需要和本人自愿也可以作转业安置。丧失工作能力的士官作退休安置。退出现役时,按规定发给退出现役补助费;患有慢性病的,按规定发给医疗补助费。
14.问:公民在应招士官中的义务?
答:一人参军、全家光荣。士官和义务兵一样,都是我军士兵队伍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应招参加士官同样是公民的光荣义务。军旅生涯是珍贵的人生经历,军队是所大学校、大熔炉,经过军队生活的锤炼,将为人生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适龄青年应招士官是不可多得的人生机遇,既能圆参军之梦,又能打事业之基。上海人民历来就有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全市已经形成了依法征兵、优待和安置的良好工作机制。希望即将走出大学校门的学子积极应招,希望家长们都关心支持国防建设,积极支持自己的子弟投身军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