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每年征兵工作结束后,市、区县征兵办对当年征兵工作进行回顾分析,梳理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推荐评比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予以通报表彰。其工作内容和步骤是:(1)当年年底以前,市征兵办召开征兵工作总结讲评会,讲评全市征兵工作,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年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工作思路;(2)区县征兵办召开相应的会议;(3)市、区县征兵办分别向上级报送年度征兵工作总结报告及兵员数质量统计表;(4)市、区县征兵办分别对当年形成的征兵工作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对体检、政审等专用章实施统一保管;(5)在下一年征兵工作会议上表彰上一年度先进。其工作标准是:(1)总结及时、客观、实事求是、一分为二,并能形成建设性、前瞻性的改进措施和工作思路;(2)数质量统计表真实、准确,按时上报;(3)推荐评比先进公正、公平,实绩明显,使人信服;(4)征兵工作形成的档案资料有专人管理,便于使用和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其注意事项有:总结材料上报要及时;评比先进要有利于推进工作,不搞照顾;工作资料归档和保管使用要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