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市、区县征兵办在征兵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兵役部门依法应诉,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的法律行为。其工作内容和步骤是:(1)兵役部门收到人民法院的起诉书副本后,立即进行调查取证,并起草应诉书;(2)视情聘请专业律师或指派本部门的法律顾问参与应诉全部工作;(3)准备参加法庭调查的证据材料和答辩词;(4)对原告的不实之词据理驳斥;(5)对本部门确实存在的侵权行为实事求是认可;(6)按法院判决做好善后工作。其工作标准是:(1)应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2)收集的应诉证据实事求是;(3)服从法院判决;(4)总结经验教训,做好善后工作。其注意事项有:调查取证迅速、细致、真实可靠;充分发挥律师或法律顾问的作用;尊重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