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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全市2020年在役士兵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市征兵办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4日

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根据《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上海市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发放管理办法》和市委、市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为落实好本市在役义务兵及其家属的优待政策,就做好全市2020年在役士兵情况统计工作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一、通知明确

统计对象为2020年正在部队服现役的义务兵和直招士官;服役期间调防西藏,且未享受双倍优待金的退役义务兵。

二、通知规定

在役义务兵和直招士官的统计,按“谁征招、谁统计”的方法实施,即:在役义务兵和直招士官从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征招入伍的,由其入伍前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进行统计,由区征兵办汇总后报本办;从高校或大型企事业单位征招入伍的,由原就读学校或就业单位进行统计,由区征兵办汇总。服役期间调防西藏退役义务兵的统计,其档案中必须含进西藏地区服役团以上机关鉴定表或证明原件,由区征兵办负责统计汇总(人员名册、复印鉴定表或证明)。

三、通知要求

统计工作于427日前完成。428日至30日,各区征兵办将相关表册及数据制作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本办,并抄送所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