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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3年直招军官体检工作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7日

现将上海市2023年直招军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5月4日(周四)上午7:30。

二、体检地点

海军第905医院体检中心(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328号,健康管理中心急诊大楼三楼)。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前一日不要吃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保证睡眠,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22时以后禁食食物、禁食含糖(色素)的饮料,确保次日空腹参加体检。(早餐及饮用水自行准备,体检结束后请离开医院再进食)

(二)凡做过眼部激光手术的,须提供诊断证明或手术资料等,并于当日带至体检现场;凡做过其他手术的,须提供相关病情证明材料(如诊断证明、门诊就诊病历本、出院小结、住院病历等),并于当日带至体检现场,近视参检人员在体检当日可以佩戴框架眼镜。

(三)体检当天请勿佩戴项链及其他金属饰物,以免影响体检项目检查。

(四)体检前三天有服用感冒药、消炎药、外用鼻炎药等药史或有药物、食物严重过敏史的,须告知病史调查处医生。如实填写《病史调查表》,签名后将调查表扫描成PDF文件或拍照,于5月1日前上传至zzjg2023@163.com邮箱。

(五)测量身高体重,请脱鞋脱袜,身着轻薄衣物,立正姿势站于身高体重测量仪上。

四、体检流程

(一)体检前

体检人员于5月4日7时20分前到达海军第905医院体检中心进行登记,并现场分组

(二)体检中

逐人查验身份证,拍照后领取体检指引单,根据指引单至各检查室进行体格检查。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后,将指引单及《病史调查表》交体检中心前台,由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均已完成后,再领取心理测试编号,按照指引参加心理测试。

(三)体检后

体检人员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及心理测试后,按指定通道离场,不得在医院逗留。

五、体检结果反馈

体检结论将第一时间告知体检人员本人,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安排另行通知)。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体检结论以初检为准;女性体检对象因生理期导致个别体检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在时间允许情况下待生理期结束后组织一次复查,时间不允许情况下由医院结合临床进行综合判定。

六、要求

体检人员要随身携带身份证和《病史调查表》,按时到达体检地点,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前往,医院内不提供私家车停放场所。服从医院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参检,避免聚集,全程佩戴口罩。体检合格按通知要求参加政治考核工作。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