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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警备区动员局大校局长、市政府征兵办主任陈立新就2023年上海市征兵主要政策规定和有关安排答记者问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9日

上海警备区动员局大校局长、市政府征兵办主任陈立新就2023年本市征兵主要政策规定和有关安排接受了记者采访,回答了记者和市民关心的有关问题。

问:今年征兵的征集对象有哪些?

答:征集的男青年,为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以大学毕业生尤其是理工类专业大学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征集对象,突出高中及以上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尤其是理工类专业大学毕业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都应当征集。

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22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上半年女兵征集;优先批准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尤其是理工类专业毕业生入伍。

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和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

 问:今年征兵的征集条件是什么?

答: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学历和年龄条件,男青年中的高中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为2023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校和科研机构本专科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女青年中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为2023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上半年征集的2022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

问:今年征兵任务是如何分配的?

答:男兵征集任务数,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下达本市的男兵征集任务数和高中及以上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大学毕业生及理工类专业大学毕业生、大学生征集比例数,以各区常住户籍人口数、适龄公民数和高中及以上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大学毕业生及理工类专业大学毕业生、大学生分布情况为依据,按照兵役负担相对合理的原则,将任务分配到各区。同时,按照不同类别普通高校在校适龄男生(含应届毕业生)、直属局(公司)等国有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适龄员工人数情况,明确各普通高校、直属局(公司)等国有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的征集任务,由区政府征兵办统一组织征集。

女兵征集任务数,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下达本市的女兵征集任务数,以及各区、各高校女大学生分布情况,结合近年女兵征集任务完成情况,将任务预分配到各区和各高校。然后,由市政府征兵办按照各单位被全国征兵网审核通过的预征对象、体检政考双合格对象尤其是大学毕业生、理工类大学毕业生人数等情况择优明确征集任务,由区政府征兵办统一组织征集。

问:今年征兵的征集办法有哪些规定?

答: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应届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和直属局(公司)等国有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在职适龄员工,分别在就读学校和就业单位的归属区应征;非本市常住户籍但经常居住地在本市且取得上海市居住证3年以上的适龄公民,可以在经常居住地的区应征;其他适龄公民,在本人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区应征。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应征地的区政府征兵办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上半年为3月1日,下半年为9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批准入伍之日起算。

问:今年女兵的征集程序是怎样的?

答:女兵征集,在市政府征兵办统一安排和指导下,由各区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应征报名和初检初考、网上应征报名、预征对象确定、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预定新兵、公示等工作。在审批定兵前,由市政府征兵办统一组织身体复查和政治复审。审定新兵工作,由市、区政府征兵办共同集中组织实施。

问:今年征兵的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上半年征兵,2月15日开始,3月16日起运送新兵,3月31日结束;下半年征兵,8月15日开始,9月16日起运送新兵,9月30日结束。全市上下半年征兵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一是准备工作阶段。分别在学校寒假、暑假放假前,完成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应届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预征对象体格检查、政治考核、走访调查、预定新兵和向高校及预定新兵本人发放预定新兵通知书等工作;做好全面展开征兵工作的各项准备。二是体检政考阶段。分别在2月28日、8月31日前,完成社会应征青年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完成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预定新兵身体复查、政治复考。三是审批定兵阶段。分别在3月15日、9月15日前,完成预定新兵役前教育、审批定兵、公布新兵名单、整理交接新兵档案、发放入伍通知书等工作。四是新兵运输阶段。分别在3月16至31日、9月16至30日,组织运送新兵。五是工作总结阶段。分别在3月31日、9月30日前,各级征兵部门组织上、下半年和全年度征兵工作总结,梳理经验做法,分析问题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年底前,市政府征兵办通报全市征兵工作情况。

问:适龄公民应征入伍有哪些优待优惠政策?

答:根据国家和市委、市政府、警备区《关于加强新时代征兵工作的意见》及有关规定,应征入伍优待政策有:保留学籍、学费补偿代偿、转换专业、免修学分、免试专升本、考研加分、免试读研、预留岗位定向考录(招聘)、义务兵服役优待金、直招军士服役补助金、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专项落户和就业扶持等政策。具体政策信息可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或“上海征兵”门户网(网址:http:// zbb.sh.gov.cn)查询。

问:今年全市征兵工作有哪些主要特点和对策举措?

答: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如期实现建军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之年,做好今年征兵工作具有特殊政治意义。今年本市征兵工作呈现出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征集重点更精准聚焦。突出高中及以上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以大学毕业生尤其是理工类专业大学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征集对象,适当减少了在校大学生征集任务数,征集重点更加精准聚焦。二是质量指标更具体硬性。市、区和基层单位分别明确了高中及以上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大学毕业生、理工类专业大学毕业生、在校大学生、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等不同学历层次征集对象的具体比例,既有正向指标,也有负向指标,并且都是硬标准、硬杠杠。三是任务要素更多维立体。征集对象主体多样,质量评价标准多元,完成任务目标多维,工作绩效考评立体。为高标准高质量圆满完成国务院、中央军委赋予本市的征兵任务,本市将充分发挥高校征兵、街镇征兵、企业征兵“三驾马车”职能作用,转变思想观念,改进方法手段,优化征集模式,拓宽征集渠道,开辟绿色通道,千方百计提高本市常住户籍青年征集比例,想方设法尽可能多征集大学毕业生尤其是理工类专业大学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入伍。

问:本市关于校企联合征集大学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有哪些政策措施?

答:开展校企联合征集大学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工作,旨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浓厚氛围,发挥征兵作为社会人力资源与军事人力资源“转换器”的职能优势,促进形成征兵、优待、安置良性循环,为全面建设世界一流军队输送更多优质兵员,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政权建设培养军政兼优人才,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储备有召必回骨干力量。

校企联合征集大学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的对象范围,是指拟被本市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录用的,并符合义务兵征集条件的本市范围内全日制高等学校当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学分修满只差实习即可毕业的毕业班学生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的毕业生。

校企联合征集大学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的程序为,各区政府征兵办利用每年校园招聘契机,组织用人单位的征兵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对用人单位意向招聘、有参军意愿且符合义务兵征集条件的校企联合征集对象进行初检初考;经初检初考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组织签订用人单位、高校或职业院校、学生本人三方初步意向协议;在每年上下半年审批定兵前,经复查复考双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组织签订用人单位、高校或职业院校、学生本人三方正式意向协议,由征集对象就读高校或职业院校所在区征兵办按程序要求批准入伍。校企联合征集对象退役后,到批准其入伍的区办理相关退役交接手续,并按入伍前签订的正式意向协议约定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与其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欢迎社会各界对征兵工作的咨询与监督,市政府征兵办的咨询监督电话为:62757242,各区政府征兵办均设有咨询监督电话,并在本区范围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