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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班学生毕业证发放条件和工作流程

作者: 市征兵办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9日

为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班学生征集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国务院、中央军委赋予本市大学毕业生征集任务,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文件精神,联合制发了《关于做好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班学生毕业证发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本市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班学生毕业证发放的有关事项。

一、应征入伍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毕业证发放条件

应征入伍的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的毕业证发放,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被批准入伍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教学培养计划规定的除毕业实习(顶岗实习)以外的学习任务、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即能毕业的;

(二)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入伍后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在部队完成,经批准其入伍的区征兵办鉴定合格的;

(三)原就读学校审核达到毕业条件的;

(四)采取学生自愿申请原则。

二、应征入伍普通本科毕业班学生毕业证发放条件

应征入伍的普通本科毕业班学生的毕业证发放,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被批准入伍的普通本科毕业班学生,按学校规定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及相关实习、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同时已完成毕业设计和论文,仅需答辩评审合格即能毕业的;

(二)经批准其入伍的区征兵办确定为预定兵对象;

(三)就读高校结合实际,为被确定为预定兵对象的普通本科毕业班学生开辟论文答辩绿色通道;毕业班学生凭《大学生预定兵通知书》参加答辩评审,且答辩评审合格;

(四)采取学生自愿申请原则。

三、毕业班学生应征入伍后毕业证发放工作流程

(一)拟向应征入伍毕业班学生发放毕业证的学校,需明确毕业证发放条件、规范发放程序、做好工作方案,并将方案报市教委学生处备案;

(二)确定要按同届毕业生同期发放毕业证的应征入伍毕业班学生,需本人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并与区征兵办、就读高校签订三方协议,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承担相关责任;

(三)由学生入伍地所在区征兵办,负责与学生入伍后所在部队联系,跟踪了解学生入伍后表现,在部队时间满足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时间后,由批准其入伍的区征兵办填写其《实习鉴定表》,完成实习鉴定,并及时返还学校;

(四)学校在收到实习鉴定表之后,审核完成该生毕业前的所有毕业手续,按学制规定的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

(五)毕业班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视同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相关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