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建立廉洁征兵“零报告”制度和廉洁征兵监督员制度的通知》精神。为维护广大应征青年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本市征兵工作透明度,确保征兵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本市廉洁征兵监督员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违反廉洁征兵纪律的行为,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进行监督举报。
上海市廉洁征兵监督员公示
刘 苗 |
市人大代表 |
18116053418 |
王 军 |
市政协委员 |
13681908718 |
蒋学军 |
市政府公务人员 |
13482621116 |
曹伟丽 |
高校教职工 |
18221982557 |
杨必忠 |
高校教职工 |
13774221209 |
沈霞云 |
应征公民家长 |
13916226252 |
杨 珍 |
退休干部 |
13371982523 |
廉洁征兵监督电话:021-81801315,021-81801320;举报信箱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588号
廉洁征兵“十个严禁”纪律规定
一、严禁利用征兵工作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吃拿卡要。
二、严禁擅自截留、挪用、私分或调整征集任务。
三、严禁擅自放宽或增加征集条件、降低或抬高征集标准。
四、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征兵事务或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
五、严禁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或家长及请托人。
六、严禁向应征青年或家长收取费用。
七、严禁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不实证明材料。
八、严禁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
九、严禁借征兵之机搭载商业广告、参加商业活动、搞不正当军地交往。
十、严禁私自接受媒体采访或违规发布、传播涉征兵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