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上海市2025年上半年直招军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4月29日上午7:30。
二、体检地点
海军第905医院体检中心(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328号急诊大楼三楼健康体检中心)。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前一日参检人员不要吃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保证睡眠,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22时后禁食(包括含糖、含色素的饮料),确保次日空腹参加体检。(早餐及饮用水自行准备,体检结束后请离开体检区再进食)
(二)凡做过眼部激光手术的,须提供诊断证明、手术资料等,并于当日带至体检现场;凡做过其他手术的,须提供相关病情证明材料(如诊断证明、门诊就诊病历本、出院小结、住院病历等),并于当日带至体检现场。
(三)体检当天着轻便衣物,请勿佩戴金属饰物,避免穿着紧身裤袜、连衣裙、连身衣裤及带有金属亮片的衣物,以免影响体检项目检查;胸片检查不能佩戴项链及其他金属饰物。
(四)体检前三天有服用感冒药、消炎药、外用鼻炎药等药史或有药物、食物严重过敏史的,须告知病史调查处医生,并如实填写病史调查表。
(五)测量身高体重,请脱鞋脱袜,身着轻薄衣物,立正姿势站于身高体重测量仪上。
(六)测量血压需平静5分钟,放松心情,如有异常可进行复测,复测不得超过3次,每次间隔30分钟,并于当天完成。
(七)视力检查先右眼后左眼,先查裸眼视力,必要时查矫正视力(可自备眼镜)。对结果有异议可进行复测,复测不超过3次,每次间隔30分钟,需当天完成。
四、体检当日流程
(一)体检前
体检人员于当日7:30前到达海军第905医院2号门。进院后,参加现场登记,并再次确认本人填写的《病史调查表》内容是否准确。
(二)体检中
体检人员在等候区编组侯检,分组依次进入急诊一楼,逐人查验身份证,拍照后领取体检指引单,根据指引单至各检查室进行体格检查。在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后,须将指引单交至急诊一楼预检台,由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均已完成后,再领取心理测试编号,分组进行心理测试。
(三)体检后
体检人员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及心理测试后,按指定通道及时离场,不得在医院逗留。
五、体检结果反馈
体检结论第一时间告知体检人员本人,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安排另行通知。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体检结论以初检为准;女性体检对象因生理期导致个别体检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在时间允许情况下待生理期结束后组织一次复查,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时间不允许情况下由医院结合临床进行综合判定。
六、相关要求
(一)按照所在区征兵办要求,如实填写《病史调查表》,如存在相关病史,一律暂不安排体检。
(二)体检当日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军队选拔体检告知书》,按时到位参加体检,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服从医院工作人员安排,有序排队参检,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聚集。
(四)全程加强自我防护,注意往返途中安全。院内不提供私家车停放场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5年4月